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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云夕从好远的地方都能听见王大婶口沫横飞地夸她,让她好生尴尬。
这头军车准备完毕要启程了。孟晨浩转过身,看着她的脸上写了欲言又止。
宁云夕猜到他要说什么,道:“别担心我,孟大哥。”
他听了她这话,那只手却在军装的口袋上摸了两下。
站在他后面的金干事看到他这个动作,走了上来:“孟团长,你要是不嫌弃,我这里有只英雄钢笔。”
“谢谢你,金干事。”孟晨浩一听,主动接过对方手里的钢笔。他这听了她出事来得急,结果什么都没有捎上。再怎么说,或许她心里不在意,作为男人求了婚一点定情礼物都不给,不太好。
金干事递过来的钢笔,号称那个年代最好的笔,英雄100金。拥有银色的笔身,英雄的刻印,正符合军人的形象。
宁云夕知道,这样一只100金笔,到未来要上千块,现在是便宜,但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用得起,甚至是买不到。像她在学校附近文具店走,根本看不到这种金笔有卖。再有,那个计划经济时代的英雄金笔,用的铱粒真材实料,产量有限,难怪未来被一些人追捧。
看着这支笔,宁云夕都难免有点儿喜欢。
听金干事靠在孟晨浩耳边说:“军长给的。”
孟晨浩脸上闪过一抹领悟,转身拉过她的手,将笔放进她的手心里。
“孟大哥。”
“做老师的,没有一支笔怎么行,你要给学生们批作业的。”他语重心长地说着。
她辅导他弟弟妹妹学习时用的他弟弟妹妹手里的笔,他都看在眼里。宁云夕不是说吝啬到不给自己配一支笔,然而,计划时代好笔难买到不说,而且有时候辅导孩子时急起来随手一拿,没想太多。
抬头本想说这笔太昂贵,但是看他眼神不会允许她的拒绝,再说他的心意她也明白。
没有结婚戒指,没有其它东西,军人那个年代是很穷,口袋里摸不出几个蹦子。
这支钢笔寄托的爱情是那样的丰富。
宁云夕浑身抖嗦了下,肃穆地将他给的钢笔别进自己的上衣口袋里,慎重地说:“孟大哥,我会好好用它的。”
漂亮的笔身在日光下蒙着一层银辉,不显奢华,却显清风傲骨。
孟晨浩看着很满意,心里想着回头肯定要向某人感谢去。
时间差不多了,金干事向他示意性指了指手腕上的表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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